新平县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 6月6日(周二)15:00在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四楼小会议室召开新平县总医院北院区(县人民医院)电子胆道内窥镜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及预算
1.1采购项目:新平县总医院北院区(县人民医院)电子胆道内窥镜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新平县总医院北院区(县人民医院)电子胆道内窥镜维修服务需求清单》
1.3本项目上限控制价:7.9万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依法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对于新成立的企业,不做要求)、产品用户名单及销售业绩材料、产品介绍彩页。信用记录信息查询(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查询是否属于列入行贿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诺是否具有上述情况,如有,则拒绝参与本项目。
2.2 投标人需对照采购公告中“采购需求”编写技术参数偏离表。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响应文件编制模板详见附件2,评分办法详见附件3(请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模板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新平县总医院将在 “新平县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及报价明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3.3请各位来访供应商进入医院、行政楼各办公室,必须全程正确佩戴没有呼吸阀的口罩,配合体温筛查。
4、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 2023年6月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5、报名地点:新平县总医院北院区(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301室或电话报名
6、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0877-7024562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新平县总医院北院区(县人民医院)电子胆道内窥镜维修服务需求清单》
备注:
1.不能提供原厂全新配件证明材料方视为不满足需求,维修完成后维修方必须提供原厂全新配件购进票据证明材料。
2.维修期间提供同型号备用镜至少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