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我院订于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15时00分在综合楼四楼小会议室进行医用耗材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请投标商作如下准备:
一、按时参加。
二、请严格制作投标书,标书要求提供一本正本二本副本以上。
三、投标书中应包含新平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投标报价所用目录、公司基本信息、公司资质、开户银行及账号、法人授权(委托人投标的)、产品资质证书(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进口产品商检证等)、授权代理证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投标者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标书必须规范、装订成册、编目录页码、加盖公章、签字并密封完好。所有资质、证件必须合法、有效、齐全,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四、参加院内采购活动的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五)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六)需提供信用记录信息截图(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鲜章);(七)具有及时供货、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用耗材院内采购的内容请严格按下列Excel电子表格形式投标,并且不得对表格形式进行合并单元格等任何删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