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开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8〕14号)文件内容,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我院本着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根据服务项目成本和市场情况依法合理制定自主试行价格,按照文件要求,在执行前一周进行公示,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项目价格 | 财务分类 |
1 | 产科特需大单间病房 | 日 | 260元 | 病床类 | |
2 | 产科特需小单间病房 | 日 | 200元 | 病床类 |
公示时间:2023年4月5日至2023年4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拨打医院价格管理办公室电话0877-7024112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