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作者:高志勇 发布时间:2013-4-23 10:43:07 阅读次数:155
新平县人民医院由于科室和设备增加,医务人员紧缺,现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医疗技术人员10人,护理人员30人。
二、岗位要求:
1.学历:普通医学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注:护理人员必须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医疗技术人员有相关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者优先)。
2.年龄:3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的医疗技术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
三、工资和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注:医疗技术人员有执业资格证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每月900元;试用期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疗技术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医院为其购买“五险一金”,工资待遇与所在科室编制内人员相同。无执业资格的医疗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根据医院“同工同酬”实施方案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医院每年将补充部分编制内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院的编制外人员可优先录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经医院考核合格后逐年解决编制。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7月31日
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新平县人民医院
医务科 7024563、18087779306
护理部 7024552、18087779095
3.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