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2年 12月9日(周五)15:00在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4楼小会议室召开新平县总医院三个院区文化宣传栏及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新平县总医院三个院区文化宣传栏及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新平县总医院三个院区文化宣传栏及标识标牌制作清单》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在最近两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
2.2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项投标。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响应文件编制模板详见附件2.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新平县总医院将在 “新平县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提供U盘1个,(U盘内容包含PDF格式电子标书和Excel电子版报价明细,要求填写并注明公司名称,报价明细严格按照采购公告报价明细表格式,不得随意更改格式、合并单元格;如出现缺项、漏项不得删减项目,可以不填写(用/表示),报出所投项即可),U盘外观请标注公司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及报价明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3.3请各位来访供应商进入医院、行政楼各办公室,必须全程正确佩戴没有呼吸阀的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配合体温筛查,因工作需要进入病区的需出示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为黄码、红码的必须按疫情防控要求到相关科室隔离诊疗,我部门不予接待。
4、报名时间:2022年12月 6日-- 2022年12月8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5、报名地点:新平县总医院北院区(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301室
6、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0877-7024562
附件:《新平县总医院三个院区文化宣传栏及标识标牌制作清单》.doc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