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志勇 发布时间:2013-4-24 18:43:09 阅读次数:15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新平县人民医院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各项医疗及行政事务的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医院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理的事项。
三、对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局等上级下达的督查工作和督办事项建立责任人负责制,坚决执行落实,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办理完毕,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办,同时有关责任人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四、信访件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办理。
五、对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批评,还有政协委员的提案,实行院、科责任制,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完毕。
六、办公室负责限时办结制的落实、督促和检查工作。
七、对未落实限时办结制,造成工作失误和严重影响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新平县人民医院行政责任问责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本细则自二○○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