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招标采购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招标采购

新平县人民医院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0 来源: 发布人: 浏览:

新平县人民医院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作者:高志勇  发布时间:2013-4-24 18:41:14  阅读次数:16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我院求诊、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受理的医务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认真解答、细心诊断、负责办理、引荐到其他科室或引荐到其他部门的制度。首位接待、受理的医务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新平县人民医院全体干部职工适用本实施细则。信访事项的办理依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平县人民医院各科室工作人员应挂牌上岗,在工作中必须热情接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四、新平县人民医院全体干部职工要遵行以下职责:

1.认真接待前来求诊、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的服务对象;

2.服务对象求诊、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患者就诊按医师首诊负责制办理;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能办理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有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完整告知;

3.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若相关科室负责人、经办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帮助服务相对人联系相关人员。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要耐心解释,做好记录,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负责人、经办人。患者就诊医院各科室按医疗诊疗规范进行。

4.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不属于我院职责的,首问接待人要耐心解释,认真负责的给予引荐、指导和帮助。

五、在工作中,发现把握不准或重大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或医院领导汇报。

六、首问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首问责任制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按照《新平县人民医院行政问责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本细则自二○○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护理园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