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及相关事项
1.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中药配方颗粒。
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3个月。
3.合同期限:暂定二年;合同期满中标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二、服务要求
(一)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
1.生产企业制定有严格的内控药品标准(包括原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配方颗粒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控制指标),明确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关键质控点及相关质量要求,使作为初始原料的中药材、作为提取用原料的饮片、作为制剂用原料的中间体和作为终产品的成品应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标准,保证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
2.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符合2015年版《中国药典》、《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医院有权随时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查检验,或者派出专人监督。
3.生产企业承诺与医院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并向医院提供每一批中药配方颗粒的质检报告。
4.中药配方颗粒所使用的设备、包装材料等须符合行业标准,保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
5.中药配方颗粒的效期应符合医院药品入库验收标准,以保证药品质量。
(二)中药配方颗粒的品种数
1.提供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不少于200种,并保证能满足日常的临床诊疗需要,并承诺与医院签订“供货承诺书”(中标企业必须产品齐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
2.对于近效期颗粒,中标企业免费进行更换。
三、合同条款略
四、响应文件格式
1.磋商文件内容
(1)磋商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批件,**省食药监局中药配方颗粒备案批文等);
(4)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产品样式);
(5)中药配方颗粒科研获奖证书及相关专利证书;
(6)实验室等级证明及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措施;
(7)企业2017年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8)合作医院目录清单;
(9)销售承诺:质保承诺、廉洁承诺、供货承诺等;
(10)其他服务及技术支持承诺;
(11)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2)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或说明。
2.价格文件
投标报价表:统一按折合每克饮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如包装费、检测费、运费等);报价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得进行恶意竞争,如有查证院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所有的投标报价不得涂改,如实报价,如发现涂改现象,即作废标处理。
3.响应文件须密封送达,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封口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4.响应文件一式3份(1份正本,2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承诺声明等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6.响应文件和价格文件分开装订,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由U盘储存,单独密封。投标企业若为经营企业,必须有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要求
1.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
2.中标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
3.中标企业必须产品齐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
4.签约或履约期间,有入围公司不能签约或履约的,允许按评审结果排名先后替补。
5.若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影响集中配送合同执行的情况,双方可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六、评标流程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中标人。评标流程分为:(1)企业介绍(生产企业围绕企业规模、社会信誉、技术实力、质量管理、配送及服务能力等进行企业形象展示。);(2)专家评审:医院成立中药配方颗粒评标专家组,专家数为5人,根据企业介绍、投标资料、现场提问等进行评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投标无效: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
2.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或未按规定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3.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的;
4.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投标的;
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情况等。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投标遵循三公原则,由新平县人民医院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定。投标人对磋商结果有疑义的,请在2019年05月30日前以传真或书面的形式送达本院,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合同期间,供方不得随意更改企业名称,或随意变更产品授权,确需更改的需提前向新平县人民医院医院提出申请,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电话通知),同时在医院网站公布中标企业名称,但不解释落标原因。
十、报名时间:5月17日-5月24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十一、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十二、报名地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808777905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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